古人姓名与字的讲究

木香花 1个月前 已收到2个回答 举报

莪咫茬苸你 1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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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名”和“字”是分开使用的。古代的“名”,相当于现在我们常说的乳名或小名,古代的“字”,才是今天姓名中的名。

古代,读书人或是有钱有地位之人,都会有字,普通老百姓则一般不注重这个。

西周时期,在《礼记·檀弓》中有:“幼名,冠字”。也就是说,西周礼制中,孩子出生3个月之后,父亲便要为他命名,而等到了男子20岁举行冠礼,或女子15岁举行笄礼之时,父母便要为他们取字。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成年后,幼年所叫的“名”不便在公共场合叫了,为了让他人尊重自己,必须要另取一个供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即“字”。冠“字”是长大成人的标志。

古代特别重视礼仪,对于人的名、字,称呼上是十分讲究的。“名”和“字”虽然都是对于一个人的称呼,但是用法却大为不同。

按照古代称谓礼仪,自称时称“名”,称别人时称“字”,是基本的礼貌。

“名”通常只能由长辈、上级或是非常亲密的同辈才能称呼,“字”则是平辈互称,表示对对方的尊敬和亲切。

晚辈对长辈只能称对方的字,名是不能提的,否则就是大不敬。所以古代指名道姓、直呼其名,会被认为是一种不敬和冒犯的行为。

古人取名字,名与字之间是有一定意义上的联系的,互相映衬,互相补充。例如:

屈原,名平,字原,平与原二字相连。孔融,字文举,融为名,意为融会贯通,文举为字,文章一举成名,文星高照。白居易,字乐天,乐天与居易,相辅相成。

除了名和字外,古人往往还有个“号”,号是一个人的别称、别字、别号。在中国古代,名大多由尊长代取,而号则不同,号初为自取,故也称自号。

后来,渐渐出现了别人赠予的号,称尊号、雅号等。比如诗仙李白,其名为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别号在文人中比较流行,号与名无任何限制。

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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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娃姬 2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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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的中国人,大多只有一姓一名。但在古代,人们的姓名远没有这么简单。在通常的情况下,除了姓和名以外,还有字、号等。



所谓“名”,是社会上个人的特称,即个人在社会上所使用的符号。直称姓名大致有三种情况:

(1)自称姓名或名。如“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

(2)用于介绍或作传。如“遂与鲁肃俱诣孙权”,“柳敬亭者,扬之泰州人”。

(3)称所厌恶、所轻视的人。如“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

“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与“名”相表里的,所以又称“表字”。《礼记·檀弓上》说:“幼名、冠字。”《疏》云:“始生三月而始加名,故云幼名,年二十有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又《仪礼·士冠礼》:“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君父之前称名,他人则称字也。”



由此可见,名是幼时起的,供长辈呼唤,字是为了便于他人称谓,对平辈或尊辈称字是出于礼貌和尊敬。男子到了二十岁成人,要举行冠礼,这标志着本人要出仕,进人社会。女子长大后也要离开母家而许嫁,未许嫁的叫“未字”,亦可叫“待字”。

古人的名,主要用于自称,古人的字,主要用于他称。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情况下都必须对人称字不称名,这要依对话双方的相互地位而定。彼此地位相当者,尊称别人用字不用名,谦称自己用名不用字;而长辈对晚辈、老师对学生、上级对下级,也可以称名而不称字,这样显得更亲切。如果说起名是为了分彼此,那么取字就是为了明尊卑。这是名与字功能的基本区别。

取名时,要对其所包容的内涵慎重考虑,反复斟酌。《左传·桓公六年》记载着春秋时代命名的五个原则:“名有五,有信、有义、有象、有假、有类。”这是鲁国大夫申儒在回答桓公问名时提出来的,意思是:或根据其出身特点,或从追慕祥瑞、托物喻志、褒扬德行、寄托父辈期望等几个方面比照取名。并且提出七不:“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来取名。



古人命名重取义、重内涵的做法,几千年来一直延续至今。对于所生男孩、女孩,因其生理。性格以及将要从事的职业不同,所以取名也就有了差别。对男的取名多用威武勇智、刚强猛毅之字,对女的多选贤淑、艳丽、优美动听之词。

另外,取名还反映着时代特点,上面提到的夏商两代喜欢用干支人名就是典型的例子。后来在长期封建社会里,官宦富贵之家,多以忠孝节义、福禄寿康、升官发财之义来命名,所以叫仁、义、礼、智、信、得福、德贵、延寿、荣升、继祖、耀祖、续宗的人特别多。平民百姓也想过好日子,盼望多子多孙,上学念书,所以叫富贵、德福、进财、志学、平安、长顺、满仓、满囤、保成、金锁、栓柱等名字的特别多。 建国后又出现了许多新名,如建国、援朝、卫国、拥军、建军、支越、留苏、卫东、红卫、文革、学工、支农等。

现在的人,大多数有“名”,无“字”,所以当我们说到“名字”的时候,通常指的仅仅是人的名,或姓名。可是,在古代多数人,尤其是做官的和知识分子既有“名”又有“字”,有些人名、字之外还有“号”。



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古时,人们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其字,而称其别号。早在周朝时,人们就已经开始取号。对此,《周礼》解释说,号为“尊其名更为美称焉”,意思是说,号是人在名、字之外的尊称或美称。早期的号具有这一特点,有号的人多是那些圣贤雅士。如老子别号广成子、范蠡别号鸱夷子皮等。

先秦时期有名字又有号的人并不太多,至秦汉魏晋南北朝时,取号的人仍不很多,名载史籍者仅有陶潜别名五柳先生、葛洪别号抱朴子等数人。但是,到了隋唐时期,伴随着封建国家的强盛和文化的高度发达,在名、字之外另取别号的人也逐渐多了起来。如李白号青莲居士、杜甫号少陵野老、白居易号香山居士,皆属此类。到了宋代,取号之风又有进一步的发展。人们熟知的《水浒传》108将个个都有别号,正是代表着当时的社会风气。明清人更把取号视为一种时髦,上至皇帝,下至一般黎民百姓,几乎人人有号。



关于姓名字号,自从太史公在《史记》里把姓和氏合二为一之后,姓的构成就由原来母系氏族的姓(代表血缘关系)和父系部落名两部分构成:

姓=姓(母系)+氏(父系)

这样一来,就好理解了:姓是总纲,名由自己的父亲或以上的长辈确定,字是自己取的名;字号是自己对自己的评价,谥号是官方(朝廷)的评价。

综上可知,我国古人的称谓远比现代人复杂,他们有姓名又有字、号。这种姓名字号的并存,既适应了当事人不同年龄阶段和不同情况下的需要,也为中国的姓名文化增添了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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