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的运用规则

子航哥哥抱 1个月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哆嫒莪惦 1星

共回答了122个问题采纳率:96.4% 评论

保全申请人资格:

    保全服务的申请人一般为投保人,具体保全项目的申请人资格根据《保险法》、保险合同条款及我公司的保全规定确定。例如:变更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提出,或由投保人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前提下申请。

保全服务的申请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1、客户亲自上门申请办理

(1)客户前往我公司营业柜面办理;

(2)客户前往银行网点办理。

2、客户委托他人申请办理。但对于部分涉及重要事项或重大金额的保全项目,应由客户本人办理,原则上不受理委托。

3、客户通过客户服务电话、在线自助服务系统或其他渠道提出申请。此类申请限于部分我公司认可的保全项目。

一般应备文件:

1、保险合同原件;

2、《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或其他相应的申请书;

3、申请人及相关人员(如投保人、被保险人、生存受益人等)的身份证明文件,生存保险金领取人不是被保险人本人的,需提供足以证明被保险人生存的证明,如被保险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港澳台居民身份证等;

4、我公司需要的其他资料及证明文件;

5、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委托授权书。

申请步骤:

    在您完整提交相关资料后,保全申请进入公司处理流程。若涉及流转过程,我公司将暂时保存您的资料,并出具资料交接凭证。保全申请审核通过后,我公司会将保全项目产生的批单和相应的通知书返还给您。

21小时前

1
可能相似的问题

热门问题推荐

Copyright © 2024 微短问答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1119249号 站务邮箱 service@wda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