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上好户口了给孩子改姓的理由怎么写

潮湿的美 1个月前 已收到2个回答 举报

沵给嗳 4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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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说明原因呀,真实理由的也可以,总是要写点出来别人才有审核你的必要。最好是写一点比较实际性的原因,这样工作人员审核时还能人性化通过你的申请。

19小时前

9

莫子悠 4星

共回答了480个问题 评论

1.重名太多,很不方便;  

2.寓意不好或者谐音不好,读起来有歧义,极大影响个人生活工作;  

3.名字含有多音字或者生僻字,影响识记或电脑打不出来,对生活工作极为不便。  4.申请人姓名和祖辈中的人重名;  

5.僧侣尼姑等出家人需要用法号代替俗名的;  

6.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此类小孩改名跟母姓较多);  

7.在同一个单位或同一个班级里有重名的;  

8.有特殊情况的。  

而从法理和原则上说,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民改名申请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理由,公安部门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此,公民改民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是完全自由的,也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公安部门同样不能因为行政不便等原因损害公民变更姓名的权利。

1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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