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三大禁忌

公子多情 3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高峥嵘 1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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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忌用企业内抢眼字眼

 

取名的时候最好不要用企业内非常常用的字眼,一般重复的几率比较大。不仅如此,太相似的话,也不利于企业品牌的形成,所以要尽量避开行业常用字。

 第二,忌用商标来表示商品质量

最好不要用商标来表示商品的质量、功能,虽然具有宣传性,但是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况。法律用词采用的是“仅仅直接”四个字,但间接的,暗示性的词汇是可以作为注册商标的。所以企业一定要把握一个度。

第三,忌用用不良社会影响的词汇

不要采用违反社会主义公序良俗和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词汇,比方说类似“红卫兵、中央一套、斗地主”这样的名称,注册在某些产品上,的确具有一定的创意,也很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推向市场后势必会引起轰动,但它的负面影响也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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