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要求及字体大小

李斌王壹 1个月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勉强中意你 3星

共回答了370个问题采纳率:97.4% 评论

一、公文用纸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双面印刷。

二、行文格式主要要求

(一)发文机关标示: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上报公文的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留出空白供上级机关批示文件使用;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是最大不能等于或大于22mm×15mm。联合行文时应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二)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字号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上报公文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三)文件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宋体字(加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9小时前

36
可能相似的问题
Copyright © 2024 微短问答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1119249号 站务邮箱 service@wda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