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清的情 4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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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是发生在宋神宗时期,由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及解释:
一、财政
1、青苗法
内容: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作用:大大增加了政府收入;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一定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局限:强制农民借贷和还款期限,加之利息偏高,使得富人变穷、穷人更穷。
2、募役法(又称免役法)
内容: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作用: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局限:对贫苦人是沉重的负担。
3、方田均税法
内容: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作用:清丈出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
4、农田水利法
内容: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作用:水利工程广为修建,保证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发展,政府税收增加。
局限:兴修水利数量逐渐成为官员政绩考核标准,一些地方政府强制百姓修建水利,加重人民负担。
5、市易法
内容: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作用: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6、均输法
内容: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作用:降低国家支出,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二、军事
北宋政府奉行养兵政策,士兵多但良莠不齐;集中军权、更戍法直接削弱了军队战斗力。
将不识兵、将无常兵、将帅指挥受制太多,其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士兵经常换防,缺乏训练,素质低下。
1、保甲法
内容: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作用:加强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治安;建立全国性的军事储备;节省了大量的训练费用。
2、裁兵法
内容: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必须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作用:提高军队士兵素质。
局限:裁撤军队标准流于主观。
3、将兵法(又叫置将法)
内容: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提高军队素质。
作用: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
4、保马法
内容: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作用:马匹的质量和数量提高;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
局限:养马户专业程度无人监管。
5、军器监法
内容: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提高武器质量
作用:武器生产量增加,质量也有所改善。
局限:增加财政支出。
三、文化
王安石在进行政治、经济和军事体制改革的同时,也非常关注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主要是为变法造舆论。主要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惟才用人这三个具体措施。
1、贡举法
内容:颁布贡举法,废除明经科,而进士科的考试则以经义和策论为主,增加法科。
作用: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扩大考选名额,奠定明朝科举考试内容基础。
2、太学三舍法
内容: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太学生成绩优异者不经过科举考试可直接为官;提举经义局,修撰儒家经典,编纂《三经新义》;设置武学、医学、律学专科学校,培养专门人才。
3、惟才是举
内容: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使许多低级官员和下层士大夫得到发挥才干的机会。
作用:给后世官场注入新鲜血液。
5小时前
情在身常在 2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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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的内容:1、富国之法,在经济上实行青苗法、募役法(又称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等来增加政府收入;2、强兵之法,在军事上实行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又叫置将法)、保马法、军器监法来增强军事力量;3、取士之法,在人才培养方面实行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惟才用人等措施。
王安石变法的影响以及意义: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
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彻底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
变法在当时,也引起了扰民、损民的后果
23小时前
我很疯趣 1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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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苗法。
这个办法是他在鄞县试用过的,现在拿来推广到全国实行。
2、农田水利法。
政府鼓励地方兴修水利,开垦荒地。
3、免役法。
官府的各种差役,民户不再自己服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服役。民户按贫富等级,交纳免役钱,原来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交钱。这样既增加了官府收入,也减轻了农民的劳役负担。
4、方田均税法。
为了防止大地主兼并土地,隐瞒田产人口,由政府丈量土地,核实土地数量,按土地多少、肥瘠收税。
5、保甲法。
政府把农民按住户组织起来,每十家是一保,五十家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家里有两个以上成年男子的,抽一个当保丁,农闲练兵,战时编入军队打仗。
18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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