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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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6 条、第29 ~32 条、第35 ~39 条的规定,为了保护消费者,以下产品禁止销售:(1)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产品;(3)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4)失效、变质的产品;(5)伪造产品产地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产品。消费者在遇到商家销售上述产品时可向当地质量监督、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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