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自传》中老舍想北平的什么

地位很底 3年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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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心中惦念着的,还是北平。他说人家的城市笨拙、喧闹,北平庄重、有人情味:多明显的地域情结啊!作者运用极为熟练的对比手法,写出了北平对于他的独特意义!一边是世界各大名城,一边是自己生活的北平,这样的比较显然让人期待一些特别的意义。作者意在表达自己对北平的深厚感情;于是在《想北平》中,作者的文字如文火炖鳗鱼一样,慢慢地让你感受到了他对北平深切、真挚的爱!那是一种渗透在骨子里的深情!“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老舍把景语、情语融为一体,浑然天成;他鲜活的文字,竟是那般如锥画沙,不落痕迹。他抒写对这座文化古城的深情眷恋,一处景便渗出刻骨铭心的一缕情,他想“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 可大家知道“杜鹃啼血”的寓意吗?“杜鹃啼血多喻悲苦之情,或多用作离愁国恨的寄托。”很明显,即便背井离乡,也几乎无人用杜鹃啼血表达对故乡的思念的;那么,作为一个对字眼非常慎重的作家,老舍怎么会这样写呢?很显然,这是老舍颠沛流离、饱经沧桑之后的感受和渴望。文人一般不议政事,老舍却不能掩盖自己对北平的深切担忧!这实际上体现了一个知识分子的精神高度。

北平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像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平的物产,写北平平民的日常生活。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中表明了作者与北平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但是,作者现在哪里?此篇文章是他流落青岛时所作。距离产生美,贫寒的生活也许并不值得向往,只是因为想而不能得,就有了深沉的情思。在《老舍自传》里,还有一篇《望北平》的文章,其中有这么一段:“八年流浪到处为家,反正到哪里我也还是写作。干吗去挤车挤船的受罪呢?我很想念家乡,这是当然的。可是我既没钱去买黑票,又没有衣锦还乡的光荣。那么就教北平先等一等我吧。”无论是“想”还是“望”,都是在遥远的地方期待!

  用“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收尾,有如“曲终收拨当心画”,使人情动于衷,意味深长。北平,是老舍的城。即便在这里平凡地生活,也让老舍满足了。但作者的期盼是不是可以达成呢?“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这最后一句,因为特定的时刻而让这篇散文获得了一种沉淀的氛围:面对北平即将沦陷的危机,老舍作为一个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肯定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在故乡可能面临没顶之灾的时候,老舍《想北平》的目的何在?艾青说过:“为什么我的眼里满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在这个时候思乡,谁言乡思非国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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