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点检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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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点,又称闪燃点,即在一个稳定的特定空气环境中,可燃性液体或固体表面产生的蒸汽在试验火焰作用下初次发生闪光时的温度,也是组成可燃混合物的最低温度,是判定农药产品物理安全性的重要指标,在登记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关于闪点的测定方法,农药理化性质测定试验导则第11部分(NY/T 1860.11-2016)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详列如下:

1、闪点低于93℃,而且25℃时粘度低于9.5×10-6m2/s,可使用泰格闭口杯法测定;

2、闪点大于40℃的液体,包括可燃液体、带悬浮颗粒的液体及试验条件下表面趋于成膜的液体,可使用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测定;

3、闪点在-30℃~70℃范围内的液体或混合物 (液体、粘性物质或固体),可使用阿贝尔闭口杯法测定;

4、闪点在-18℃~165℃之间,可使用泰格开口杯法测定;

5、闪点在79℃~400℃之间,可使用克利夫兰开口杯法测定。

因此,闪点的测定应根据被试物的性质和闪点范围,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测试。我们收到理化报告后,应核对试验结果与试验方法是否匹配,是否合理,避免因选择方法错误而被否决。我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对于常见剂型的闪点数据有进行汇总,有需要的可前往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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