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非马的典故

谁执起的棋 1个月前 已收到3个回答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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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论》公孙龙骑马进城。

守城士兵说:“王法规定,马过城门应当纳税。”

公孙龙说:“马过城门应当纳税,但我骑的是白马,白马非马,不应当纳税。”

士兵说:“白马当然是马,你应当纳税。”

公孙龙反问道:“如果白马是马,那么,黑马也是马了?”

守城士兵说:“那是当然。”

公孙龙继续说道:“按照你的逻辑,白马是马,黑马也是马,那么,白马和黑马就没有差别了。因此,白马非马。”

守城士兵被公孙龙说得不知如何应对,连连点头,但是不为所动,说:“你说得很有道理,请你为马匹付钱吧。”

最终,公孙龙为了进城,只得为马纳税。

公孙龙以其白马非马的诡辩之术让许多大儒无言以对,这个典故也和对牛弹琴类似。

其实,白马非马是个哲学问题。

哲学追求事物的真实,面对“白马非马”的论述,首先要明白其本意,不然会落入掩耳盗铃似的逻辑谬误。这里“白马”就是白色的马,一种有特定属性的动物。“马”就是马这种动物,是范围限定到“种”的层次。理解这一论述的关键在于理解其逻辑连词“非”,这里的“非”即“不是”,而“是”的含义是有多重的,其中有“属于”“等同”等意思,也就有“包含于”和“等价于”的逻辑关系。而“白马”的概念是属于“马”,但不等价于“马”。

从心理学角度讲,“白马”的称谓在普遍认知里暗示出它与“马”的联系,而“非马”的判断则违背逻辑惯性,从而使常识和理性判断产生逻辑矛盾。而且词语本身读来耳目一新,易记顺口,而且还有哲学韵味,能一定程度上显示运用者有思考的倾向,所以就成为一个著名的诡辩哲学命题固定了下来且流传开来,实质上是哲学中逻辑学范畴里“语义谬误”的体现。

“白马非马”的辩论给人的感觉大概就是“虽然听不懂但是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你明明觉得不对,但又好像辩不倒他。这其实只是因为古代汉语表达的模糊性:既可以表达包含不包含,也可以表达等于不等于。而白马非马的整套辩题,就一直在包含和等于的来回切换中搞乱了人的思维,再加之现在我们对于文言文的生疏被绕了进去。

但问题是,公孙龙没有用逻辑推演的同一概念同一外延的套路来,而是用等于不等于来怼你的包含不包含,所以结果就是鸡同鸭讲,鸡鸭都觉得占理了。这和庄子的“子非鱼”差不多是一个套路。

6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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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典故:

 战国时期,赵国一带的马匹曾流行烈性传染病,导致大批战马死亡。秦国为严防瘟疫传入,便在函谷关口贴出告示:“凡赵国的马不能入关。”

 一天,公孙龙骑着白马来到函谷关前,遭到关吏阻拦。公孙龙辩解说:“白马非马,怎么不可以过关呢?”关吏说:“白马是马”。公孙龙娓娓道来:“‘马’是指名称而言,‘白’是指颜色而言,名称和颜色不是一个概念。”这是说,白是一切白色的共性,而不是马,马是一切马的共性,而不是白。白马指白色的共性加上马的共性。所以白马并不是马。关吏越听越糊涂,如坠云里雾中,不知该如何对答,只好让公孙龙和白马都过关去了。

 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论证在逻辑上和概念分析上做出了独到的历史贡献,但是他把一些概念混淆而流于诡辩。他分析了马与白马这两个概念的差别,但他夸大了这种差别,把两者完全割裂开来,使一般脱离个别独立存在。这样,就把抽象的概念当成脱离具体事物的精神实体,从而导致了客观唯心主义的结论。

4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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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是中国古代的逻辑学家公孙龙(约公元前320--前250年)提出的一个著名的逻辑问题,出自《公孙龙子·白马论》。

公孙龙(前320年-前250年),传说字子秉,中国战国时期赵国人,曾经做过平原君的门客,名家的代表人物,其主要著作为《公孙龙子》,西汉时共有公孙龙14篇,唐代时分为三卷,北宋时遗失了8篇,至今只残留6篇,共一卷。其中最重要的两篇是《白马论》和《坚白论》,提出了“白马非马”和“离坚白”等论点,是“离坚白”学派的主要代表。是著名的诡辩学代表著作,提出了逻辑学中的“个别”和“一般”之间的相互关系,但把它们之间的区别夸大,割断二者的联系,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体系。与他齐名的是另一名家惠施。

原文

“白马非马,可乎?”曰:“可。”

曰:“何哉?”曰:“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也。不可谓无马者,非马也?有白马为有马,白之非马,何也?”

曰:“求马,黄、黑马皆可致。求白马,黄、黑马不可致。使白马乃马也,是所求一也,所求一者,白者不异马也。所求不异,如黄、黑马有可有不可,何也?可与不可其相非明。故黄、黑马一也,而可以应有马,而不可以应有白马,是白马之非马审矣。”

曰:“以马之有色为非马,天下非有无色之马也。天下无马,可乎?”

曰:“马固有色,故有白马。使马无色,有马如已耳,安取白马?故白者非马也。白马者,马与白也;马与白马也,故曰:白马非马也。

曰:“马未与白为马,白未与马为白。合马与白,复名白马,是相与以不相与为名,未可。故曰:白马非马,未可。”

曰:“以有白马为有马,谓有白马为有黄马,可乎?”曰:“未可。”曰:“以有马为异有黄马,是异黄马于马也。异黄马于马,是以黄马为非马。以黄马为非马,而以白马为有马;此飞者入池,而棺椁异处;此天下之悖言乱辞也。”

曰:“有白马,不可谓无马者,离白之谓也。是离者有白马不可谓有马也。故所以为有马者,独以马为有马耳,非有白马为有马。故其为有马也,不可以谓马马也。”

曰:“白者不定所白,忘之而可也。白马者,言定所白也。定所白者,非白也。马者无去取于色,故黄、黑皆所以应。白马者,有去取于色,黄、黑马皆所以色去,故唯白马独可以应耳。无去者非有去也。故曰:白马非马。”

翻译:

客方:可以说白马不等于马吗?

公孙龙:可以。

客方:为什么?

公孙龙:“马”是对物“形”方面的规定,“白马”则是对马“色”方面的规定,对“色”方面的规定与对“形”方面的规定性,自然是不同的。所以说,对不同的概念加以不同规定的结果,白马与马也是不同的。

客方:有白马,不可以说是没有马。既然不可以说是没有马,那么白马不就是马了?既然有白马称为有马,那么为什么白色的马就不是马呢?

公孙龙:如果要求得到“马”,黄马、黑马都可以满足要求;如果要求得到 “白马”,黄马、黑马就不能满足要求了。假使白马就是马,那么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便完全一样了,但是,如果要求得到马与要求得到白马没有区别 ,那么,为什么黄马、黑马有时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呢、「既然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这就明显地说明要求得到“马” 与要求得到“白马”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同样一匹黄马或黑马可以答应有马,而不可以答应有白马。「这就是说明原来“白马乃马”的假设是不 能成立的」。所以,“白马区别于马”,这是清楚不过的事理。

客方:照您的意思看来,马有了颜色就不同于马了。可是世界上没有无颜 色的马,那么,能说世界上有颜色的马都不算是马了吗?

公孙龙:马本来有颜色,所以有白马。假使马没有颜色,就只有“马”而已 ,怎能称它为白马?但是,规定马是白色的马就与“马”有区别了。所谓白马,是马限定于白色的,限定于白色的马自然与马是有区别的,所以说 白马非马。

客方:马,是不受“白”限定的马;白,是不受“马”限定的白。把白与马两个概念结合起来而相与限定,变成一个新的概念来称呼不受限定的概念,这当然是不可以的。所以,认为白马不是马,是不对的。

公孙龙:照您看来,有白马就是有马,但是,能够说“有白马就是有黄马”了吗 ?

客方:当然不可以那样说。

公孙龙(答难者再说):既然承认了“有马区别于有黄马”,就是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了,这就是说黄马非马了;既然把黄马与马区别开来,反而要把白马与马等同起来,这不就是叫飞鸟沉到水里飞翔而让棺与椁各在西东 那样好笑吗?这是十足的逻辑混乱。

公孙龙:认为有白马不能说是没有马,这是不去考虑“白马”而就马形来说 的。但是,“白马”却是与马相结合「而不能分开」的概念,因此,作为白马的概念不能称为马。所以,称为“马”的,仅仅是以马形而称为马, 而不能以白马称为马。因此,称为马的概念,是不能作为任何一匹具体有色之马的概念的。

白色并不限定于哪一种事物的白,具体事物对“白”来说并不妨碍作为“白”的本质,因而可以忽略不计。白马,则是限定于白色的马。限定于具体事物的白(如白马)是与抽象的、一般的“白”有区别的。「同样的 理由」,“马”,是不限定于哪一种颜色的,所以,黄马、黑马都可以算数;白马,只限定于白色的马,黄马、黑马都因具有与“白马”不同的颜 色而不能算数。所以仅仅只有白马才能算数「换言之,只有白马才能答应 “白马”的概念,黄马、黑马都不能答应“白马”的概念」。不加限定的 概念与加以限定的概念是有区别的。所以说白马与马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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