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野洋子和约翰列侬的爱情被称为神话

街角式亲吻 3个月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哟西胖妹 1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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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野洋子在全世界以甲壳虫乐队的的主唱约翰。列侬的妻子而闻名,而我更愿意暂且抛开列侬,单独来看看这位长发黑眼的先锋日本女艺术家。   大野洋子的相貌,按照传统的观念,并不漂亮,方脸,大眼,黑色的长发常常桀骜不训的披散一身。眉毛浓重,一如两笔书法,墨汁淋漓的写在脸上。列侬的歌迷,大多责备这个女人,她的出现,直接导致了甲壳虫乐队的解体。在我看来,所有的迷,都是一种盲目而愚昧的物种,大野洋子的出现,应该是拯救了列侬。生命,不应当因迷的存在而改变。她爱列侬,列侬爱她,是彼此的福份。   第一次看到洋子的照片,我知道,这是个真妖精级别的女人。我喜欢洋子的眼睛,夜般黑的瞳仁,黑至神秘的情欲流转,原始的狂野,以瀑布的水势,一泻千里,无法阻挡。   列侬四十年的人生,和他有性关系的多达三百多人,且多是他的女歌迷。他游离,但总走不远,洋子给他充分的自由。一旦他告诉洋子他喜欢那个女人,洋子就替他去约。一次,她约一个女子,告诉那女人,我丈夫喜欢你,他约你出来。那女子说,我不去。她说,你必须去。那女人抵不住列侬的诱惑,最终赴约。但这次列侬走的好远,他和那女子四处游玩,一起租别墅住。洋子一直在默默的关注着这件事情,她照常的打电话,照常的关爱列侬。一个下午,她打电话要列侬回家。列侬回去了,不久,洋子给那女人打电话说,我丈夫说,不再见你。   这个片段是我在电视里看到的,是那个女人亲口讲述。镜头里,光线朦胧,一位美丽而娴静的女子,坐在椅里,回忆往事。她说,她接到电话的那一刹那,她就知道,她输了,洋子是最后的赢家。   生活里,常常见两个女人,为一个男人争的不亦乐乎,且动辄互相揪头发,泼污水,我最看不上眼这种女人,太不上道。如果真的爱那男人,有互相残杀的时间,不如用点心思抢了回来,看谁最终赢了他。如果你爱他,他的缺点你当容忍。爱一个人,当给被爱者自由。你的爱,并不是生殖器拘留证,证上写明,他的生殖器一生属于你一人。如果不爱那个男人了,又不解恨,何不把那变心的人逮住揍一顿,而后扬长,背影也不留一个,何用埋怨无干的人?   我最喜欢洋子和列侬的合影,是一张黑白照片,照片上洋子一身黑衣,眼如星子微张,长发铺展如大朵的黑色的热带植物之花,列侬全身赤裸,婴孩般绻在洋子的身上,肌肤光滑如缎,令人有想呵护的欲望。他吻她的脸颊,手在她的发丝里紧抓,似乎要握紧与这个世界的关连,一类胎儿呆在子宫的模样。   任谁看那照片,都能看出,他是如此的依恋她。她是他的一切,是他通往这人世之路。   她也值得他这样爱她。   她比他大七岁。他遇到她的那一年,她三十五岁,他二十八。我想,他爱她,除了她迷人的女艺术家气质,应该也有恋母的成分吧。   男人,很多时候,是个孩子,尤其是有天才气质的男人,他们貌似强大,却在这人世一类孤儿,彷徨无依,惘然四顾,四处寻找灵魂的依傍。   听着列侬的歌《论嫉妒》,想起列侬自己对他们爱情的看法,他说,“我和大野洋子的关系就是一杯用爱情、性欲和忘却兑成的怪味鸡尾酒。”   列侬的话,道尽了爱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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