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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家对法律的基本作用之一的高度概括。“定分”一词最早出现在《商君书·定分》篇中。(商鞅是中国著名法学家,商鞅在秦国变法是一次较为深刻的社会变革,为秦国的政治、经济等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秦国在商鞅变法之后逐渐强盛起来,最终一举兼并其它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商鞅变法为中国封建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在谈到法的作用时,商鞅说道:“一兔走而百人逐之,非以兔可以分为百,由名分未定也。
夫卖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加务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
1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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