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是一个怎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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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忘带药 1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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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萦(tí yíng)是西汉时期代(公元前206至公元8年)的人。她住在山东。她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缇萦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差不多治一个好一个。

  缇萦救父

  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

  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逮捕办罪呢?我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你们商议一下改变的办法。”

  大臣们一商量,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连坐,就是被牵连一同办罪)的法令。

  公元前167年,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 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治错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可没有儿子。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儿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汉文帝废除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大板或三百大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史籍记载

  (汉)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史记·孝文本纪》

  《新三字经》中有“缇萦女,救父亲”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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