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孝的历史故事 并加上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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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路借米孝敬父母的故事

中国有句古语:“百善孝为先”。意思是说,孝敬父母是各种美德中占第一位的。一个人如果都不知道孝敬父母,就很难想象他会热爱祖国和人民。

古人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们不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还应该尊敬别的老人,爱护年幼的孩子,在全社会造成尊老爱幼的淳厚民风,这是我们新时代学生的责任。

子路,春秋末鲁国人。在孔子的弟子中以政事著称。尤其以勇敢闻名。但子路小的时候家里很穷,长年靠吃粗粮野菜等度日。

有一次,年老的父母想吃米饭,可是家里一点米也没有,怎么办?子路想到要是翻过几道山到亲戚家借点米,不就可以满足父母的这点要求了吗?

于是,小小的子路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路,从亲戚家背回了一小袋米,看到父母吃上了香喷喷的米饭,子路忘记了疲劳。邻居们都夸子路是一个勇敢孝顺的好孩子。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开宗明义章第一》)它是说,人的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予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就是孝的开始。这一点,在《论语》里也有反映。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惟其之疾忧。”孔子的意思是说,做父母的只因为子女的疾病而忧愁烦恼。曾子在病重之时,让学生看他的手和脚,“启余手”,“启余足”,以示对身体的爱护。古人对身体发肤的看重,我们还可以从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中略见一斑。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父母跟孩子打电话的第一句话里发现其中的奥妙:“好着没?”如果我们回到家里,即使掉上一根头发,磕破一点皮,父母都要问个究竟,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爱。可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点,伤害自己、伤害他人的事情时有发生。我们可否明白,伤在我们身上,就是伤在父母的心上。我们应该明白,我们的身体并不仅仅属于自己,那么,我们又有什么权利去伤害它呢?

“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这句的意思是,让自己在社会上有一定的位置,恭行正道,在后代留下名声,从而让自己和父母的名字为人所知,受到人们的景仰,这是孝的终极目标。这里的“立身”应和《论语》中的“三十而立”的意思是一样的,即在社会上站稳脚跟,有一定的立足社会的能力。这个道理很简单,也很好理解,当一个人在社会上有了成就,出了名之后,人们的第一反应是“哪里人?”“谁的儿子?”当我们考上大学之时,人们会说“某人的儿子考上大学了”至于儿子叫什么,有时反倒忽略了。而这时候,我们父母的社会地位一下子提高许多,人们也会变得羡慕他们。同样道理,如果我们犯了错误,最抬不起头的是我们的父母。大到帝王,小到百姓,莫不如此。

“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句话的意思是行孝尽孝从孝敬父母开始,走上社会就要忠于国家和君主,最终为社会国家作出贡献,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确立自己的社会地位。在这里我们发现,孝的基本因素是,孝敬自己的父母,有了这样一个思想基础就可以在社会生活中就热爱自己的国家,因为在这里,忠君和爱国是统一的。终极目标是上段提到的立身,进而显亲扬名,这应是孝的三部曲。没有事亲,就没有事君,就不能为国效力,就更不可能有立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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