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潭飘香 1星
共回答了119个问题采纳率:92.5% 评论
县尉,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管理整个县的治安,收下有捕快,县尉的权利较大,很多时候县尉可以决定一些人的生死,糊涂案在古代很多,一个县尉的权利不过和今天的公安局局长比起来,还是弱了不少。
扩展资料:
县尉,是一种官名,秦、汉制度,与县丞同为县令佐官,掌治安捕盗之事。
一般大县二人,小县一人。西汉长安与东汉洛阳,各有四尉。魏、晋、南北朝沿设。西晋洛阳与东晋南朝建康各有六部尉。隋改尉为正,后又置尉,分户曹、法曹。唐初再改为正,旋复为尉,县二或一人,掌分判诸司之事。宋县尉以阅羽弓手、禁止奸暴为职责。辽、金、元均沿设,明废。在当时是个很小的官
6小时前
猜你喜欢的问题
2天前1个回答
2天前1个回答
2天前1个回答
2天前2个回答
2天前1个回答
2天前2个回答
热门问题推荐
3个月前1个回答
1个月前1个回答
3个月前5个回答
3个月前2个回答
1个月前3个回答
1个月前2个回答
1个月前1个回答
3个月前1个回答
3年前1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