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笔试评分标准

漫长的寂寞 2个月前 已收到1个回答 举报

男身女相 2星

共回答了214个问题采纳率:96.7% 评论

综合素质评分标准(通用)

一、材料分析题(14分)

评分原则:共分5档。具体按答题方向、分条罗列、字迹、行文等判定

(1)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行文逻辑清晰(12-14分)

(2)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且行文逻辑清晰(10-12分)

(3)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字迹美观(8-10分)

(4)答题方向正确、分条罗列(6-8分)

(5)答题方向正确、没有分条罗列,但内容言之有理(2-6分)

二、阅读理解(14分)

评分原则:是否按照“原文”进行作答

(1)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字迹美观(12-14分)

(2)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8-12分)

(3)缺少“理解正确”、“采用原文作答”、“字迹美观”中的一点或几点则酌情扣分。

三、写作(50分)

评分原则:字数、立意、角色、字迹

一类作文(50-38分):字数符合要求,立意明确,以教师角色进行写作的,字迹美观

二类文(40-31):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迹清楚。

三类文(30-21):基本符合题意、中心基本明确、内容单薄、感情基本真实、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字迹潦草。

四类文(20-10):偏离题意、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没什么内容、感情虚假、结构混乱、语病多、字迹难辨。

五类文(10-0):没有写完作文、立意严重偏题、字迹难以辨认、写背好的范文。

2小时前

35
可能相似的问题
Copyright © 2024 微短问答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1119249号 站务邮箱 service@wdac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