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卫所制详解

卡哇伊兔子 1个月前 已收到3个回答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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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制度又称卫所制为明朝的最主要军事制度,为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自于隋唐时代的府兵制。

明代在与元朝及元末群雄争战期间,军队的来源,有诸将原有之兵,即所谓从征,有元兵及群雄兵归附的,有获罪而谪发的,而最主要的来源则是籍选,亦即垛集军,是由户籍中抽丁而来。除此之外尚有简拔、投充及收集等方式。此外,明朝中期以後又有强使民为军的方式,不过都属於少数,卫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军制。

明代自京师达于郡县,皆设立卫、所,外统于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也就是说,卫、所分属于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各省的都指挥使司又由中央的五军都督府划片管辖(云南都指挥使司隶属于中央右军都督府)。都指挥使司下辖若干个卫,卫下辖一定数量的千户所和百户所。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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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的是忽寞 1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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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所制度所管理都指挥使司大抵5600名军人为一卫,1120人为一所,一般每卫设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120人为一个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2个(每总旗辖50人)、小旗10个(每小旗辖10人)。

此外,还有一种单独驻扎一个地方,直接归都指挥使司管辖指挥的千户所,叫做守御千户所;还有一种称为“御”(设置数量不多)的军事机构,管2到3个千户所。洪武二十三年(公元1390年)时,全国共有内、外卫547个,所2563个。

1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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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采纳刘伯温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各军事要地设“卫”,卫下设“所”。卫、所往往都建有军城,控扼要害。

一个标准的卫,辖军人5600名,其中约1/3为守军,负责守备城池、听候朝廷调遣,2/3为屯军,负责耕种,提供军粮军需。

一个标准的卫,下辖左、右、中、前、后5个“千户所”,每个千户所辖军人1120名。5个千户所管辖的军人,即5600卫军,“卫”本身是领导机构,不直接统领军人。甚至“千户所”也是领导机构,其所辖的1120名军人,也要下分到“百户所”(辖军人120名)。百户所下设“总旗”2个(各辖50人)、“小旗”10个(各辖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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